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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文 案 】
我上大学时勤工俭学,找了份兼职,结果学校疯传我干的是不正当行业,如她们所愿,多年后我做了包厢营销经理。
同学聚会上她们冷嘲热讽,饭店偶遇的那位传闻中不苟言笑的叶大律师,却西装革履半蹲在我面前——
「嫣嫣,拜托,今晚给我留个厢……」
【 开始阅读 】
1
大学毕业后,我在今朝夜总会上班。
干的是包厢营销。主要是销售厅房、包间、酒水之类。
我今年快三十了,混到这个年龄做了营销经理。
我们这组年轻女孩居多,业绩一直挺好。
丽姐那组也不错,偶有发挥失常的时候,下午五点就开始微信轰炸我,急吼吼道:
「代嫣,你那组预订几个厢了?我这边才三个,到晚上实在不行,借点业绩给我,下次有难搞的客人我让阿娟她们去帮你们喝。」
丽姐大了我九岁,妥妥的半老徐娘,一头泡面卷染成了栗红色。
我与她相处很好,主要是因为她性格爽快,而我比她更爽快。
今朝是本市最大最热闹的一家夜总会。
几个营销组没有那么多的勾心斗角,因为除了我和丽姐,剩下的一个常打交道的营销经理是男的。
我们叫他辰哥。
辰哥也很好说话,把大家当姐妹处。
晚上七点,今朝开始营业。
女孩子们从后门陆续而来,集合到化妆间。
有的脸上还带着昨晚的残妆,睫毛膏糊在眼上。
有的则素面朝天,穿着吊带裙,对着镜子认真护肤。
也有手残不会化妆的,花个三十块钱就能找兼职的化妆师小姐姐们帮忙化个漂亮妆容。
化妆师带来的粉底都很一般,通常她们会要求用自己的 MAC 或阿玛尼。
当然也有不用的,比如我这组新来的一个女大学生。
她是被她同学甜甜介绍过来兼职的。
这里的女孩用的都是艺名,比如甜甜,真名叫程雪婷,是个大二的学生。
她那同学来之前连名字都想好了,叫小曼。
小曼长得有点土气,小鼻子小眼睛,扭扭捏捏。
一开始我不肯要她,甜甜挽着我的胳膊晃来晃去:「嫣姐,你留下她吧,她爸爸癌症住院,家里积蓄都花光了,欠了一屁股债,连她的生活费都给不起了,她真的很需要钱。」
我无奈道:「不是所有人都适合吃这碗饭,形象倒是其次的,毕竟上了妆谁都不会太难看,但就其他方面,你真觉得那些客户她应付得来?」
我看人一向很准,这姑娘太老实,不像甜甜,性格活泼,情商也高。
甜甜来这里兼职快一年了,她很机灵,也很能喝。
我曾问她好好的干吗要到这种地方工作,她眨巴着眼睛,一本正经地告诉我:「钱不够花呀,我妈给我每个月一千,我一套护肤品都一千八了,还有那些好看的包包和鞋子,谁不喜欢去商场买名牌。」
我见惯了太多女孩干夜场的理由,千奇百怪。
丽姐那组有个叫哈娜的,来这里上班的原因是因为谈了个男朋友。
男的一直没工作,整天家里躺尸打游戏。
于是女的来夜场上班,养活两个人。
这样的姑娘不多,不撞的头破血流根本不会清醒。
更多的是像小曼这样的,来这里上班,是因为缺钱。
而且是很缺钱。
如我在这里最好的朋友阿静,我刚来今朝的时候她就在这里上班了,原因是遭遇了网络刷单诈骗,信用卡都刷爆了。
中间她还清了钱,离开了有一年,在我成为营销经理管着一个组的时候,她又回来了。
原因是又掉进了网络杀猪盘,被洗了脑,各种网贷都借,这次欠了一百多万。
还有芸芸,二十六岁的单亲妈妈,因家暴离婚,一个人抚养两个孩子。
每个人都有干夜场的理由,却并不是每个人都适合来这里。
但甜甜一直说,还信誓旦旦地保证:「谁也不是天生适合干这行啊,嫣姐你放心吧,小曼适应能力很强的,我可以帮她,你看这样行吗,咱先让她试几天,我来带她,到时候你要是还不满意,再让她走。」
因她这句话,小曼真的留在了这里。
她底子不好,所以每次都是找化妆师小姐姐仔细地上妆。
不得不说,化完妆还是挺清纯的,有点像那个眼睛很小的韩国演员郑多彬。
我知道,之所以愿意留下她,还因为甜甜说的那句「谁也不是天生适合干这行」。
每到晚上六七点,偌大的两间化妆室和更衣室,热热闹闹,吵吵嚷嚷。
最终,大家打扮得光鲜靓丽出门,换衣服时够不到后背的内衣排扣,还会叫一旁的辰哥帮下忙。
一切归于平静后,通常我会在化妆间点一支烟,吞云吐雾,看着镜子里眉眼深沉的自己,陌生又恍惚。
我曾对甜甜说:「我上大学那会儿,一个月生活费才五百,你还年轻,所以那些名牌护肤品和包包都不是必需品,将来都有机会买得到。」
甜甜不以为然,只告诉我说:「时代不一样了嫣姐。」
时代不一样了,但有些道理是一样的。
如茨威格「断头皇后」里人尽皆知的一句话——
所有命运馈赠的礼物,早已暗中标好了价格。
有的人一出生什么都有,含着金汤勺,有的人一出生什么都没有,贫穷不堪,芸芸众生,每个人的出场方式都不同。
人生没有彩排和剧本,脚下的路走过了便不能重来。
正因如此,手握好牌时应该珍惜,走好脚下每一步。
手握烂牌时更该精心钻研,拼尽全力给自己赢个大满贯。
在自己的人生主场跑了龙套,是很可惜的一件事。我对着镜子出神的时候,香烟缭绕,会不由得想,属于我的那个时代是什么样子的。
二十岁的时候,我似乎和小曼一样,有着晦涩内敛的性格,沉默无声地低着头走路。
不同的是,那个时候我在学校没有朋友,还要因为一个男生心血来潮的表白,被人当作公敌,谩骂、侮辱。
然后我会很自然地想到周烬,那个在我漫长而黑暗的人生中投下一道光亮的小混混,在记忆中逆着光冲我笑。
两道浓黑桀骜的眉毛,眼眸中含着的那抹坏笑,隔了岁岁年年,还是那么生动鲜活。
那些过往,会令我烦躁地掐灭烟,然后花费几分钟的时间来平复心情,接着神色如常地走出化妆间,去前堂大厅给我那组小姐妹简单开个例会。
然后大家该工作工作,在夜总会一片骄奢热闹的氛围下,迎接客户的到来。
千篇一律的唱 K、玩骰子、饮酒、贴着耳朵说话……桌上开着 XO 套餐,面对客户不是太过分的黄段子和咸猪手,大家也能半嗔半怒地周旋。
现在的夜场不比以前了,我还记得十年前今朝的老板付雷和人合伙开 KTV 的时候,那个时候才是真的乱,黑恶势力滋生,夜场有真空,有艳舞,几乎成了一条淫秽的产业链。
其他不为人知的勾当也是有的,那时候付雷也很无奈,因他想在淮城扎根混下去,有不得不依附的人,很多不愿做的事也无力拒绝。
不过好在,如今他是混出头了,也洗白了。
在淮城黑白两道,提起他的名字,如今总能让人忌惮几分的。
付雷名下的产业很多,有饭店、会所、科技公司……兴许正是知道洗白得不易,那些违法犯罪的勾当,他如今是撇得一干二净。
如今朝,明明是夜总会,年底城市评选的时候,竟然也能得个「十佳文明场所」的提名。
我很早就知道,付雷哥是个狠人。
今朝营业到凌晨两三点,通常也就酒阑人散了。
到了快结束时,大家都喝的一身酒气。也有精力旺盛的小姐妹,散场之后招呼着一起去吃夜宵。
我很少参与她们的第二场活动,面对盛情邀请,总是淡淡一笑:「你们去吃吧,我年龄大了,熬不过你们年轻小姑娘,再不休息怕长皱纹。」
我睡眠质量一向不好,因此通常会直接回家。
今朝门口,每到这个时候,总会停着很多出租车。
我最近出门的时候,会习惯性地朝东面路口看一眼。
果不其然,一个星期了,那辆黑色奔驰又定时定点地等在了那里。
车里人应是注意到了我,一道颀长挺拔的身影下了车,隔着老远,男人手搭在车门上,目光沉沉地望过来。
我没有理他,径直上了出租车,报了地址。
到了小区楼下,付了车钱,下车时又不无意外地看到了那辆跟过来的奔驰。
换作旁人,兴许会让我感到害怕。
但这个人不会。
他叫叶诚,是个律师。
更准确地说,是个在淮城挺有名气的律师。
叶诚苗根正红,毕业于九京大学法学系,父亲是一名法官,母亲是检察院的人。
他在上学时就很有名,就读硕士研究生时在学校的引荐下,联合南京一家律师事务所,协同办理过一起很有名的司法鉴定对抗案。
两年前又与其大学同学一起创办了京淮律师事务所,很擅长做刑事辩护及办理各类疑难法律事务。
我对他很了解,不仅因为我曾经也是九京的学生,还因为一个星期前,我刚刚甩了他。
说「甩」这个字可能不太合适,因为我们一开始也不是什么正经的关系。
两个月前他们事务所帮启氏集团的林总打赢了一场经济纠纷案,林总在今朝订了包厢,非要拉他们事务所的律师来庆祝一下。
包厢是在阿静这里订的,业绩在我们这组,林总又很豪气地开了人头马套餐,我于是去敬了几杯酒。
于是便认识了叶诚。
当时偌大的包厢,林总他们身边都坐了人,觥筹交错,灯光溢彩,语笑喧阗,气氛正浓。
我与林总谈笑几句,林总把我引荐给了叶诚。
「代嫣啊,听阿静说你也是九京大学毕业的?来来来,叶大状,给你介绍个校友,大美女。」
包厢人很多,一开始我没注意到他,待到一眼望去,四目相对,空气似乎凝结了下。
人与人之间总是讲究些眼缘的。
叶诚很年轻,也很帅,那种帅符合一个精英律师该有的正气。
乌黑且精致的发型,整洁得一丝不苟,额头光洁,鼻梁高挺,薄唇微抿,五官端正,无可挑剔。
他戴着一副金丝框架眼镜,儒雅斯文,又很好地遮掩了深邃眼眸中泛出的那抹精光。
只一眼,我便知道我该同他发生点什么的。
传闻中叶诚滴酒不沾,且性格清冷,无论是工作上还是私底下,常常是不苟言笑的模样。
那晚如传闻中一样,他是被事务所的另一名合伙人硬拉过来的,全程没有喝一滴酒,身边也没有坐任何一名女伴。
看得出来,他不喜欢这种场合,面上不露声色,但时不时皱起的眉头彰显出心底的烦躁。
好在后来我解救了他。
我坐在他旁边,对上了他探究的眼神。
「你好,叶律师。」
「你也是九京大学毕业的?」
叶诚声线清冽,低沉悦耳,微微侧目看我,眼镜上折射出的光线,映着漆黑瞳仁,泛着深邃的幽光。
当他对一个女人产生好奇,主动开口询问,我便知道,他是不讨厌我的。
我也一向知道自己长相不错,混迹风月场所多年,挂在脸上的笑是得体而温柔的。
如果我愿意,这温柔之中还可以带点撩人的味道。
我毕业于九京,比他高了一届,应该算是他的学姐。
叶诚一定很诧异,一个名校毕业的学生,为何会在夜总会工作。
这些我无需同他解释,如果他对我感兴趣,以后稍加打听,什么都会知道。
那晚凌晨,叶诚离开的时候,我主动问了他,能不能送我回家。
他坐在车上看我,挑了下眉,眸光深深,也不知在想些什么,最终默许了我打开副驾车门。
到了小区楼下,下车时,我又笑着问了他一句:「要不要去我家喝杯咖啡?」
很明显的暗示,大家都是成年人,没什么好遮掩。
我眼神坦荡,神情自若地看着他,仿佛他拒绝或者不拒绝,都无伤大雅。
他抿着唇打量我,最终说了一句:「你一个人住吗?」
「当然。」
「……需不需要去便利店先买东西。」
「不用,我家里有。」
我巧笑倩兮地看着她,加深了嘴角的弧度:「很多。」
四目相对,叶诚皱了眉,这一刻他是迟疑与犹豫的。
我大概知道他心中所想,一面是道德的枷锁,一面是长相姣好、看起来有眼缘的女人。
这女人还笑得如狐狸一般,云淡风轻地勾搭他。
而他恰好又是单身,血气方刚的年龄。
他是律师,不是圣人,所以愿者上钩。
叶大状一开始还很收敛,等到上了楼,摘了那副眼镜,扯了扯衬衫,妥妥的斯文败类一个。
第二天他走的时候,我还没睡醒。
等我睡醒了已经是中午十一点。
床头柜上放着一沓现金钞票。
很好,各取所需,谁都不必有心理负担。
我坐在阳台椅子上,艳阳高照时,点了支烟,夹在指尖端详,看着那微不足道的星火一点一点烬烧。
快要熄灭时,猛地吸了一口。
香烟融入肺里的感觉,奇异得让人心情舒畅。